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  楼盘展示  |  新楼盘代理  |  房产评估 |  政策法规 | 中介联盟 | 企业加盟 | 会员中心 | 本站留言  |  二手登记房产论坛
当前位置: 首页 > 租房指南
租房必读
WWW.HAFDCW.COM  2003-8-27 13:02:20  文章来自:易房网  阅读次数:2068
【字体: 】 【打印】 【关闭

租房不论是否有中介参与,都请网友注意以下问题,以免发生纠纷
    一: 租房正规过程
    1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 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 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 , 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 
    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 .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 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 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 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二: 租房注意点:
    1 不能提供产权(原件)的房主勿信 
    2 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 
    3 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
    4 向居委会(或邻居)了解房东情况.查看描述是否与房主相同.
    5 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这样情况就要特别小心.
    
    
    三:租房后最好由当事人双方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
    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但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由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下称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字体: 】 【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
 ·租赁房屋的注意点 2003-8-27 13:04:56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2003-8-27 13:04:35
 ·如何租到合适的房子 2003-8-27 13:04:12
 ·租房你该注意什么 2003-8-27 13:03:48
 ·租房注意事项 2003-8-27 13:03:27
 ·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 2003-8-27 13:03:02

暂且没有评论!

 ■ 我来说两句
留言人:
E-mail:
评 论:
 


 购房指南
·20年和30年房贷哪
·关于房产证加名的若干
·淮安市清河区《学区地
·淮安市清浦区《学区地
·淮安市淮阴区《学区地
·二手房过户流程及所需
·2011年淮安房地产
·淮安二手房网-淮安房
·美女售楼小姐的18句
·如何挑选中介公司出租

 租房指南
·租赁房屋的注意点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
·如何租到合适的房子
·租房你该注意什么
·租房注意事项
·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
·谁应该承担房屋的养护
·租房必读
·房东注意:警惕“租房
·房客转租应征得房东同

淮安二手房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本站版式功能或建立镜像数
淮安房地产网、淮安网上楼市、淮安房地产信息网、淮安二手房网、淮安二手房信息网
联系电话:18952308881   E-mail:master@hafdcw.com
苏ICP备06046761号    总访问量:3343339次  今日访问:169次  昨天访问:20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