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二手房7月起网上签约 主要针对中介代理的买卖 |
WWW.HAFDCW.COM 2007-6-13 1:02:23 文章来自:淮安房地产网 阅读次数:7521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昨天,市建委与市工商局联合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通过中介公司进行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将实行网上签约。网上签约将使用7月1日推行使用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该文本,如果卖房人“一房二卖”,不但要返还房款,还须按已付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处长沈洁说,为避免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房源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及防止经纪机构不规范不诚信的行为,自今年7月1日起,凡经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进行的存量房买卖,均需进行房源信息公示和合同网上签约。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签订纸质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将使用《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对房屋及权属情况、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交房手续、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如房屋出卖人有“一房二卖”问题,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除应当返还全部已付款,支付约定利息外,还应当按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以此作为对“一房二卖”这种恶劣行为的惩罚措施。
据悉,纸质合同示范文本可到中介协会和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购买,也可上交易管理网外网(www.bjfdc.gov.cn)下载。
■解读
卖房前须公示房源信息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处长沈洁表示,房产中介公司代售的存量房房源信息要先上传至中介协会的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www.breaa.cn)公示,公示后的房源方可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场所挂牌销售。房源信息公示一天后,房产中介公司可为买卖双方提供网上签约操作服务。同一房源委托了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的,该房源信息公示时将显示多家中介公司及其联系方式。
个人也可办理网上签约沈洁说,个人需要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和进行网上签约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到房地产中介协会进行信息公示和网上签约。中介协会电话:63959552、63958052。
网上不会公示房屋地址沈洁说,房地产中介协会信息网将链接到北京建设网和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向社会公示每日存量房网上签约的套数、面积等六类信息。为了保护房屋买卖个人的隐私,网上只会公布房屋的发布编号、房屋坐落的典型区域、户型、面积等,不会公布房屋的具体地址。
■中介反应
有利净化盘活二手房市场
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认为,现在已经实施的二手房资金监管,加上此次二手房网上签约和标准买卖合同的实施,将大大压缩不规范中介的操作空间,加速淘汰不规范中介,净化二手房交易市场。另外,对于增强二手房消费者的交易信心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盘活京城二手房市场。
■附件六种网上公示信息
1.经用户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
2.房源信息:拟转让房屋的发布编号,房屋坐落的典型区域,房屋所在层/总层数、户型、建筑面积、建成年代、拟售价格,受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联系方式。
3.每日存量房网上签约的套数、面积。
4.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签约后退房信息。
5.每月各区县存量房成交面积。
6.按季度公布各典型区域存量房成交价格。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
|